1、研究生、海外留学归衡人员、职业(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以上学生租赁经营场地领取营业执照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自主创业奖补。
2、对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3、大学生毕业创业补贴政策具体如下:一次性创业资助: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成功创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年内申请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领创业补贴。
4、国家支持大学生创业的政策:税费减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且毕业两年内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自其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三年内免收登记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免费创业培训。
1、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给予贴息。合伙创业的,可根据符合贷款条件的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2、大学生成功创业有补贴:对在校或毕业两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创办的创业主体,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4000元。具体条件为: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创业主体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创业主体依法申报纳税满6个月。
3、家庭困难的毕业生;属于毕业当年年底,没有成功就业,并且进行了失业登记的应届毕业生。
落实国家普惠性的就业创业政策重点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适度向中西部地区、就业工作任务重地区倾斜促进各类劳动者公平就业推动地区间就业协同发展。(二)奖补结合激励相容。
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获得以下政策支持:(一)可以获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向当地指定银行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从事微利项目的,还可获得贴息支持。
对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可一次性给予10万元以内的贷款,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作创业经营的实体最高可一次性贷款50万元,并按国家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给予贴息。加大对大学生创业基地的扶持。